学生电气实训守则
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科学作风,培养独立工程实践能力的场所。为了维护实训秩序,确保实训效果,要求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训目的、方法、内容和步骤,了解实训仪器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写出预习报告。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才能参加实训。
2.
准将与实训无关的物品(如食品、雨伞)带进实训室;不准私自调换设备;不准私自带走实训室公物(如仪器、工具、器材);不准迟到旷课。因故请假者应补实训;请假超过实训时间的三分之一者,应重修。
3.进入实训室应按规定着装,按路线行走,避免碰撞周边设备,并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安静,不得喧哗、追逐;严禁在室内吸烟和吃食物、乱丢杂物、乱涂乱刻画等不文明行为。实训中要服从管理、尊敬老师、虚心好学。
4.上课时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老师同意后,方能实训,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因责任原因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和器材,应按规定赔偿。若隐瞒不报,除赔偿外,还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实训时应认真操作,细致观察实训现象,如实记录实训数据,积极思考问题,独立完成和按时缴交实训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训内容或伪造实训结果。
6.爱护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注意节约水电和耗材。实训结束后,必须清查并整理好实训工具、仪器设备、器材和实训场所,整理并上交耗材,填写实训有关的记录表。
7.凡是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或与当次实训无关的设施,未经教师批准和未经培训,一律不得使用。
8.实训室施行轮流值日制度,负责保持实训室的卫生清洁。实训完毕,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做好仪器设备的恢复性工作,整理实训仪器设备和实训工作台,填写实训教学记录表,并经教师确认签字后才能离开。
9.及时认真完成实训报告。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做。平时实训的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训考试。凡实训总评成绩不合格者,应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