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机械实习守则
一、关于考勤的规定
1.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金工车间上、下班制度,不应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早退满三次作为旷课一天。
2.实习时间中途不得离开岗位,未征得实习指导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者,做旷课论。
3.因病请假者须有医生证明。经班主任批准后,告知指导教师方为有效。
4.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因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需写请假条经系主任批准后,持有关证明向实训室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交指导教师。
5.班主任或其他单位要抽调实习学生去搞其他事情,使学生不能参加实习者须经实训室主任批准。否则,任何人或单位都不能擅自抽调实习学生。
6.学生的考勤由指导教师执行,迟到者应主动向教师报告。
7.实习人员因故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五分之一者,应补实习。
二、听从实习指导,遵守实习纪律
1.应虚心听从指导人员指导,注意听讲及示范。
2.应在指定实习地点工作,不随便走动、高声喧嚷或在车间打闹嬉戏。
3.在实习中要尊敬老师,虚心请教,热情而有礼貌,如有意见可按级反映。
三、关于操作机器设备的规定
1.一切机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动手,如触动开关或拨动手柄等。
2.操作机器必须绝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实习时,应注意保养和爱护机器、工具,防止损坏,每次实习完毕后,应按规定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如不合要求者,指导人员可令其重做,否则本次实习可视为并未完成。
四、实习人员除遵守本守则外,尚须遵守各车间制定的其它安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