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语言学实验室资源使用与安全条例
设备安全
1.所有人员必须负责自己所用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2.非本实验室人员要使用中心内设备必须征得该设备管理者的同意,并在管理者的陪同下使用设备;否则任何人都应阻止非本实验室人员使用中心内设备。
3.除经过有关老师同意的设备检修或维修的非本实验室人员外,任何人都应阻止非本实验室人员拆装中心内设备。不经许可不得将实验室的设备带出中心。
4.实验室的图书资料为公有财物,图书借阅需要登记,两个月必须归还,可以续借。
语料库、知识库的使用条例
本实验室的各种语料库和知识库资源为本实验室各工作人员和已毕业或在读的同学长期共同劳动的成果,是本实验室发展的基础。实验室将记录下每一个在中心留下汗水的人员。为了维护实验室和广大同学的共同利益,现作如下规定:
1.参与实验室课题研究的人员,经课题组负责人授权可以使用实验室平台上的相关资源,但应该与首先与实验室签署使用协议,保证
恶意破坏和复制给他人使用。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2.平台上的各种资料,包括原始语料、标注语料、数据库等为实验室所有,建设者对其本人完成的部分具有使用权和进一步研究权。
3.毕业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前,须毫无保留地交回本人完成的资源部分。
软件的开发与管理条例
学生在读期间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直接或间接利用了本实验室的研究平台的各类资源,这些资源包含了其他人的劳动以及本实验室长期的技术积累,是属于实验室的财富,为了维护共同利益,现作如下安全规定:
1.所有在实验室平台上开发的软件均应遵照实验室的《嘉庚学院中文系应用语言学实验室平台软件开发文档》的规范进行,建立相关文档。软件所有权归本实验室所有,开发者拥有自己所开发软件的永久使用权。
2.属于实验室平台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和可执行文件,没有实验室同意不得随意复制。实验室人员需要需经过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使用,但不得复制给任何第三方。
3.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实验室,离开前须上交所负责开发部分的源代码和可执行文件,而且有义务和责任,毫无保留地把所负责的部分传递给实验室接替的人。参与资源平台建设的每个人要按照规章进行操作。
实验室成果形式
实验室集体研究成果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1.语料库
2.软件
3.数据
对以上三种形式的成果的基本使用原则参见《资源使用与安全条例》。
集体成果利用细则
语料库与数据成果,在研究过程中包含三个过程:总体数据面貌、主要数据研究以及个人研究。
1.总体数据面貌研究
总体数据面貌研究借助的是中心已有的语料库资源与数据资源。如资源为集体参与创造和研制,在总体数据面貌研究中要体现所有参与者。
署名:执笔者或该题直接研究者为第一作者,其余参与总体数据面貌工作的人员按照对本项研究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列。
中心拥有总体数据面貌的所有权,在研究著作中要注明资源出处为中心。
署名人数在5~6个为宜。
2.主要数据研究
对已有资源的再开发,仍然需借用主要数据的研究。署名原则同上。如对数据进行理论挖掘,则视两种具体情况:部分引用或整体引用,前者则需体现部分数据的全部参与者,后者则需体现所有参与者。
3.以集体成果为基础的个人创造性研究
对集体成果做了个人再加工和再创造的,要注明原有成果及资源的来源为中心。署名原则依据个人研究的实际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