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劳保用品、工具量具及损坏赔偿办法
发布人: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17

借用劳保用品、工具量具及损坏赔偿办法

1如需借用的劳保用品,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由学生向仓库管理人员提出借用,用后即还。

2.学生使用的工具、夹具、量具向实习指导教师借用,实习结束时如数交还。

3.学生如有损坏工具、量具,须填写报废单。由指导教师、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处理。

4.学生如有丢失工具、量具,损坏仪器设备,价值在3元以下者,应按价100%赔偿,价值在3元以上者,根据丢失的责任大小及学生的实习态度,由实验室决定学生应付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