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训中心办公室(简称中心)实行全天值班,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事务协调和安全巡查工作。值班人员每天上、下午各巡查一次所有实验室,统计上课情况,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各系在每学期结束前5周集中向中心报送下学期的实验类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实训中心根据报送信息与教务部、各使用单位进行协调排课,并根据教师名单制作和发放钥匙使用卡。
3.教师课前凭钥匙使用卡到中心办公室(理工楼202)领取实验室钥匙,原则上学生不得代领。临时使用实验室(含竞赛活动)需出具使用单位证明,提前向中心申请,经同意后,教师凭证件领取钥匙。实训结束前应做好实验情况记录,整理好设备;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实验室钥匙,反馈实验室的使用情况。
4.各实验室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设备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安全责任人应经常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做好设备的使用、外借、故障、报修、维修等信息记录,并向中心及时反馈。
5.设备外借,必须经中心负责人批准、设备管理责任人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中心备案。设备故障由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联系维修,中心可指定人员配合与厂家沟通解决。
6.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操作流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爱护设备。离开实验室前,需确认关闭水、电、门窗,并安排学生做好实验室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