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与工业训练中心是学院主管实验教学、实践和实习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的总体发展目标,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要求,拟定学院实验教学、实践和实习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经学院审议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协助各(分院)系编写或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实验课件等教学资料。按照每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协助教务部编制实验课表,做好实验室、实验人员的任务安排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三、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资料、实验教学文件、技术资料、实验报告以及优秀作品等的归档、统计、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做好实验教学网站的建设和更新。按要求及时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数据资料。
四、负责对全院实验室、实验室的多媒体设备、微机室、实习基地等实验场所的全面管理,并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维护、场所保洁、故障维修和计量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仪器设备的资产清查。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五、负责制定实验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的购置计划,协同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做好实验的仪器设备、易耗品等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调配、报失、报废的审定、赔偿手续办理等工作。并协同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教务部和各系做好实验场所的扩建、改建和新建工作。
六、负责实验中心实验室队伍建设、实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调配、各(分院)系实验课、实践课和实习课的教学检查,日常实践教学问题的处理工作,实验工作小结的汇总与讲评。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所属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七、配合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做好实验室的资产评估工作;配合教务部做好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配合各(分院)系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
八、根据学院教学需要,不断地更新实验项目,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实验室的开放性时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与作风的训练,配合各(分院)系开展大学生创新设计活动和参加各种技能比赛;完善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九、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提高设备使用率。
十、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