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人: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20

环科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1.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须做到“三懂”、“三会”、“三能”,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火灾危害性、预防措施及扑救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能及时发现火险,能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能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

2.实验员或指导老师应对初次上岗的教工和首次到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安全技术之后,方可上岗工作或参加实验。实验过程中实验员或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存放非实验用品。

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动用明火,不准私自安装电器照明设备,不准随意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剧毒危险品。

6.实验前要检查仪器、设备、电源和防腐防爆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带故障操作。

7.使用烘箱、大功率用电器、化学危险品等,应落实岗位操作责任制。使用前、后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

8.实验结束后,实验员要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离岗。

9.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爱护保管好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