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实验室药品库安全须知
发布人: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22

环科实验室药品库安全须知

1.药品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对药品严格执行双人管理、双人收发的原则。

2.药品库内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库内的安全状况,排除一切隐患,并按照学校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

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对于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严格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有毒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4.实验室管理人员进入药品仓库领取药品必须要进行登记,严格厉行节约原则,做到用多少领多少领取量不得超过当日工作的需要量。要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保存制度,坚持随用随领,剩余的要及时清退库房保存。

5.库存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尽量避免药品过期,精确计量进行采购。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应及时处理,危险化学药品的销毁严格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管理办法》,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霉烂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要保持药品的密封及标签的完整,封口开裂及标签脱落要及时处理。

6.药品保管人员需定期做好库存药品的核算工作,以便及时做好采购补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