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实训教师工作守则
发布人: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19

电气实训教师工作守则

1.实训教师应遵守和贯彻各项实训管理规定。课前应明确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预先熟悉实训所需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以及操作步骤。预先做好开出的实训项目,写出备课报告和实训教案。

2.第一次实训前应向学生认真讲解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学校的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禁止擅自调课或脱岗。如果需要调课,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后,由教学秘书正式通知学生和上课教师。

3.每次实训前都应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并对实训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做必要讲解。实训教师是实训过程的安全责任人,应熟悉消防器材使用、触电施救和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

4.实训中应认真辅导学生实训,及时检查、记录每个学生的操作情况及学习态度。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及爱护仪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对程度不同的学生,应努力做到因材施教,耐心解答,热情服务。

5.学生实训完毕,实训教师应认真检查实训数据、实训结果。达到要求后,教师应在实训报告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并要求学生整理好实训器材后方可离开。课后应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器材的清点、实训室整理、维修和交接工作。

6.教师必须认真、及时地批改实训报告,登记成绩。对不合格的报告必须退回,要求学生重做。应根据学生实训操作、实训能力、实训结果及实训报告是否准确和规范,给予恰当的评语和评分,并签署批改人姓名。

7.每次实训结束后,教师应协助实验员清理现场,及时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实训耗材,并加以测试检验、登记入库和妥善保管,利于再次使用。

8.每次实训都必须认真、及时填写实训教学记录本。每学期末应协助实训中心收回学生实训报告,每个班级至少挑选2套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实训报告或优秀样品,标注专业、年级、学号、学生姓名、项目名称和指导老师后,上交实训中心集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