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实习指导人员安全守则
发布人: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27

机械实习指导人员安全守则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学生、指导教师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和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1.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管安全生产规定,坚决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则和操作规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实训中心各训练场地、车间、库房严禁吸烟。

3.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上机床操作,必须思想集中,把安全放在首位,应做到:

a.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或防护用具,不准穿大衣、拖鞋、凉鞋。女生戴好工作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

b.操作旋转机床不准戴手套。必须停机变速和装夹工件。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工件及运转部分或测量工件,切削中

得用棉纱擦工件和刀具。

c.特殊工作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专人操作。非工作需要或不经同意不得任意添加用电器。

d.加强设备保养。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如有失效或损坏,责任人应及时报告。

e.各班组、车间内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整齐有序,废料要及时清除。每天下班前打扫场地,保持文明、整洁的环境。

4.做好学生的安全表率。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在指导学生训练时,必须严守岗位职责,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中途离岗、吸烟。

5.严禁在训练场所嬉戏、打闹。

6.注意保管好中心及私人的物品。下班时,各班组应严格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7.为保护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人身安全,防止意外的发生,单人不得加班操作机床。办公室、教室、训练场地不得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