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生产实习规定
发布人: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10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生产实习规定

为了保证实习安全,确保生产实习质量,培养个人素质,根据我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多年生产实习的经验,特做下列规定,望全体同学共同遵守,圆满完成生产实习任务。

1.随身携带物品要符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少带现金,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季节特点准备一些备用药品,自己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2.严格遵守请假纪律,不得擅自脱离群体,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获批准后,方可外出;凡是外出的同学,必须至少有一个同学陪同,一起往返;返回驻地后要及时消假。

3.禁止进入非游泳区域游泳;外出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文明乘车,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闯红灯。

4.在实习车间、住宿和行途中,要树立文明形象,注重个人涵养,相互关心和爱护,服从舍长管理,遵守作息时间,并搞好友邻关系,严禁吵闹甚至打架斗殴。

5.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参加实习,不得擅自更改实习内容、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须得到指导教师批准,并备案。

6.在车间实习期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擅自动用设备,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

7.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衣装整洁,秩序井然,注意礼貌礼节。

8.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9.注意饮食和个人卫生,不得喝酒或暴饮暴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